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滨湖雅园项目102亩地块一期景观工程(非展示区规模)
项目编号:2023GFWGZ02485(署理编号:23AT51019406929)
招标方法:果真招标
招标通告宣布日期:2023年11月14日
开标日期:2023年12月11日
合肥市滨湖雅园项目102亩地块一期景观工程(非展示区规模)项目评标事情已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禹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珠龙镇珠杨路5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佰玖拾肆万玖仟玖佰肆拾陆元整(?7,949,946.00)
质量:及格
工期:15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署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3736237、63735920、63736281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508室
公示期: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事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治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书面异议质料递交地点: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8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3736237、63735920、6373628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划准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治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所在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治理部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治理部分)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执规律则,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见告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质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点、有效联系方法;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须要的证明质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署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增补异议质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增补质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凌驾划准时限的;
3、异议质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推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正当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通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